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补正告知书
徐德奇:
根据您于2025年3月13日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番阳镇万板村约400亩土地是否存在征收及征地补偿文件等相关信息。又于2025年3月21日补正说明该土地四至为:东至空透,南至通什河,西至万透大桥,北至昌化江。经审查,您的申请仍存在以下内容不明确的情形:
1.仍未明确申请地块的具体位置,如地块编号、地籍号、具体坐标信息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您提供的四至范围表述太过宽泛,加至该地块范围较广,无法通过您描述的四至范围及模糊附图准确查询您所申请的地块是否涉及土地征收以及土地性质、用途、规划等情况。
2.您称所在村民小组的土地一直被相关单位征地占用进行建设,如不涉及土地征收,要求提供实施占地行为单位名称、所涉项目名称。因您未提供被占用地块的具体界限范围(如地理坐标)及相关线索,导致我单位无法核实对应信息资料。
3.您申请公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申报材料,由于您未明确所涉地块具体地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基本信息等,导致我单位无法核实对应信息资料。
4.您委托律师或其他人员申请查询代收政府信息文件,但未提供相关委托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因您未提供上述关键信息,导致我机关无法准确检索相关政府信息,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充以下材料:
1.涉及海南省五指山市番阳镇万板村约400亩土地的具体位置说明(可附地图标注、地籍号、坐标系为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11度带cad、shp矢量图或不动产登记信息等);
2.被相关单位占用地块的具体界限范围(坐标系为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11度带cad、shp矢量图或不动产登记信息等)以及相关线索材料。
3.您申请公开的第12、13项信息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告知您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五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
4.您申请的第16项信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报材料所涉建设单位名称或项目名称。
5.您指定徐敬(15103069027)邮寄、代收相关政府信息文件,缺少相关委托手续,如委托他人申请信息公开,请补齐委托手续,如委托律师申请政府信息或查询不动产资料,需提供委托书、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您可通过下列方式提交补正材料:
1.邮寄至:海南省五指山市河北东路7号(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电子邮件发送至:wzsgtj2742@126.com
3.现场提交:海南省五指山市河北东路7号(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注意事项:
1.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机关将不再处理;
2.补正内容需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确认;
3.如有疑问,请联系:杨全清,电话:13337574550。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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