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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五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文机关: 五指山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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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赵建国、张显峰因保管不善,将将琼(2024)五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54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琼(2024)五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541号 |
赵建国、张显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69001101004GB00001F00030035 |
五指山市南圣镇毛运村东南侧(南圣郡)D栋4-402房 |
遗失补证 |
声明人: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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