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卫基层〔2014〕1号)和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补助问题的批复》(琼卫基层函〔2015〕85号)要求。近期,我局联合人社局、财政局对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补助和已故乡村医生一次性补助申请人信息进行了核查(详见附表)。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情况表(205条)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6年1月20日—2月4日,公示期为15天。
二、公示方式: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全市辖区申请信息,并在各村委会张贴本镇辖区所有申请信息。
三、受理举报地点:市卫生局项目办 (举报电话:86631586)。
在公示期间内,希望发现不实申请信息的群众,能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我局或辖区乡镇卫生院举报。
附件:
1、五指山市离岗乡村医生生活保障补助发放审核情况表;
2、五指山市不符合离岗乡村医生生活保障补助发放审核情况表;
3、五指山市已故乡村医生不符合一次性补助发放审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