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监督实施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编制本市主体功能区划。(二)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