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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督促 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实施细则

时间:2016-03-23 08: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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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察目的

通过对机关及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散漫、纪律松懈、精神不振以及在职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着力促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

二、督察方法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点与一般,明察与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主要看记录、听汇报、职工群众评议。

三、督查内容

1、工作纪律情况。检查干部是否正常上下班,是否缺勤,查看考勤登记簿;检查干部工作时间是否在岗,不在岗的原因;查看干部是否有串门、离岗、上网、玩游戏等。

2、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党建工作例会、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

3、履行职责情况。督促检查下级对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内容、要求、时限办结;检查各级干部执行力情况,是否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推诿扯皮,或者马虎应付,未能较好完成交办的工作;检查各级干部服务意识情况,是否存在应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告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

四、有关处理规定。主要采取罚款、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形的,以奖励性绩效挂钩进行处罚:(1)凡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玩游戏以及未按时办结工作任务的;(2)未请假外出、查岗不在位的;(3)无故不参加卫生大扫除的;(4)凡旷工的。

2、有下列情形的进行诫勉谈话:(1)各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上报的;(2)上班时间迟到、早退2次以上、上网聊天、玩游戏一次的;(3)办事拖拉、不作为的。

3、有下列情形的给予通报批评:1)经谈话未整改的;2)每月旷工1次以上的;(3)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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