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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18-05-24 11:08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出台的背景

  我市在实施过程中,在维护农民工权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原因复杂,既有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款导致的拖欠工资,也有施工总承包企业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的拖欠工资,还有劳务分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占用、挪用工资款导致的拖欠工资等等。以上种种原因导致目前建设领域工资拖欠问题仍频发高发,因拖欠工资引发的举报投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数量不断增加。同时拖欠工资问题处置难度不断增大。一些企业拖欠工资往往涉及人数多、数额大,矛盾复杂易激化。有的包工头甚至组织唆使农民工采取阻断交通要道、围堵政府部门等过激行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水利、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什么银行承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建设银行五指山支行

  五、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部分单独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哪些?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并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部分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六、本办法自2018年7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解读人:石英兵        联系电话:8663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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