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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2018-08-16 14:44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 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修订部分应急预案的函》五应急办函〔2017〕5号文件要求对应急委成员的单位所对应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三、文件依据

  1.2006年9月13日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琼府函〔2006〕8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

  4.《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2013年)

  6.《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

  7.《海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五指山市辖区

  有关期限: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出台后,本预案再进行修订与更替。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统一指挥、群防群控、依靠科学、整合资源、措施果断、严格控制、信息共享、分工协作、 形成合力的核心原则。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无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文件颁布之日起实施。

  八、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黄一峰

  联系方式:1878933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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