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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重要商品价格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8-08-02 19:08 来源: 【字体:   打印

2018年上半年重要商品价格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8年8月2日)

  彭太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处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上半年我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物价局杨俊元副局长、价格管理处严秋日处长、综合调控处刘政处长、收费管理处肖斌副处长。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第一项请杨俊元副局长为大家作情况介绍,第二项请记者提问。

  现在首先有请杨俊元副局长来给我们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我省重要商品价格水平运行及相关工作情况。

  杨俊元(海南省物价局副局长):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下午好!今天我向大家通报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上半年各级政府多措并举,有效稳控物价

  (一)上半年全省价格总体平稳。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省价格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多措并举、精准调控,强化稳价控费工作,成效明显。上半年我省价格总体平稳运行,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今年1-6月份累计涨幅2.7%,比全国同期均值(2.0%)高0.7%,低于省年度调控目标3.5%。上半年价格秩序总体良好,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上半年,我省CPI整体走势先升后降,1-2月受节日因素影响,CPI同比上涨最高至2月份的3.9%,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也全部上涨。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物价水平,刘赐贵书记多次作出调控物价的重要批示,沈晓明省长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稳定菜价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农业、财政、发改、工商、交通、商务等部门迅速反应,从扩大生产提高蔬菜自给率、促进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监管等几方面多措并举,缓解菜价上涨压力。2月份以后全省CPI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最低降至5月份的1.9%。进入6月以后,由于我省气温逐步升高,蔬菜生产进入淡季,菜价有所上涨;南海进入伏季休渔期,水产品价格略有上扬,同时,暴雨等天气因素也影响我省食品价格,加上医疗、居住类价格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我省6月CPI反弹至2.5%。

  据测算,在上半年2.7%的涨幅中,翘尾因素约占据2个百分点,从侧面印证了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精准调控下,我省新涨价因素得到较好控制。下半年,随着翘尾因素占比下降,预计我省物价总水平会继续保持平稳运行。

  (二)全面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管调控工作。上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价格主管部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稳控物价:

  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菜十条”精神,完善“菜篮子”价格监测预警体系。稳步推进综合食品价格指数工作,每月通报综合食品价格指数排名,加强对市县落实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管理情况的监督,每天不间断实地监测10种基本蔬菜及4种常见蔬菜等价格,监控蔬菜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时预警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抑菜价。通过“海南价格网”公开发布各类价格监测信息200余篇;通过“旅游消费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发布信息超过30000条。

  二是全面完善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做好居民重要消费品和服务、粮食等14项报告制度下的价格数据采集分析工作;积极构建居住类价格监测体系、部署启动药品价格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体系,对全省23家农贸市场、23家超市的40个监测品种的监测数据进行不定期巡查,严肃处理虚报、瞒报等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价格监管,平稳市场价格秩序。节假日和特殊天气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机制联动,通过提前巡查、监控跟踪预警、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和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投诉举报机制,确保全省价格秩序整体保持良好。推进开展专项涉企收费检查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开展专项涉企收费检查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对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上半年共查处案件46件,经济制裁金额超过1亿元,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是切实稳价控费,降低企业成本。根据国家部委部署,结合实际,降低工商业及其他销售电价0.38分/千瓦时,输配电价0.30分/千瓦时,每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5400万元;试点开展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商场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年减轻用户负担约7000万元;4月1日起我省农产品初加工行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100万元。同时督促电网企业对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截止7月23日,电网企业已清退临时接电费2.37亿元;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每年减轻用户负担300万元。

  五是保障民生,适时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按照2016年新修订的物价联动机制规定,2018年2、3月份,我省CPI同比涨幅分别为3.9%、3.3%,达到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的条件,我局按要求及时启动物价联动机制2次,对全省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含技校)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7万人次。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让低收入群体和在校大中专学生得到实惠。

  二、2018年上半年我省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上半年,我省蔬菜、鸡肉、鸡蛋、水产品价格同比涨幅明显,猪肉价格下降,牛肉、羊肉、粮油价格基本平稳;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有涨有降。

  1.蔬菜价格同比有所上涨。上半年,我省蔬菜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涨,但涨幅总体可控。和全国水平相比,我省重点监测的15种蔬菜(国家价格监测制度调查品种)均价总体变化趋势和国家大体保持一致,先升后降:2月至6月,全国均价从2月最高4.02元/斤逐步降至6月2.86元/斤,我省均价从2月最高3.58元/斤回落至4月最低3.16元/斤后,但从5月份开始小幅上涨。

  受节日效应拉动及天气因素影响,我省蔬菜价格有两次明显上涨,第一次上涨在春节期间的2月份-3月份,同比涨幅为13.65%、13.47%,第二次波动在6月份,受台风影响,同比涨幅为14.05%。

  分品种看,上半年价格涨幅较大的为茄子、尖椒、萝卜、黄瓜、豆角,零售均价每斤分别为3.01元、4.00元、2.17元、3.15元、4.51元,同比分别上涨34.98%、33.78%、23.30%、22.57%、18.37%。

  2.猪肉价格有所下降,牛肉、羊肉价格基本平稳。

  猪肉:由于今年以来我省猪肉市场供应充足,同时全国猪饲料价格处于低位(海南省玉米价格从3、4月份的2.26元/公斤降至7月份的2.07元/公斤,降幅约8%)等因素影响,我省猪肉市场零售价格有所下降。2018年1-6月份,我省猪肉(精瘦肉)零售价每斤分别为17.07元、17.10元、17.16元、17.12元、16.82元、16.57元,同比涨幅分别为-4.53%、-3.61%、-2.17%、-0.29%、-1.23%、-2.70%。品质较高的农家散养(黑猪)猪精瘦肉零售价格每斤18-20元,排骨每斤28-30元,价格变化不大。

  牛、羊肉:牛肉(腱子肉)、羊肉(带骨)价格在元旦、春节双节效应拉动下,出现短暂上涨,其余时间相对平稳。

  1-6月份,我省牛肉(腱子肉)零售价每斤分别为44.32元、45.90元、45.23元、44.12元、43.65元、43.65元,同比涨幅分别为1.23%、3.94%、3.19%、0.66%、-0.41%、-0.41%。

  1-6月份,我省羊肉(带骨)零售价每斤分别为43.32元、43.60元、43.21元、43.04元、43.04元、43.04元,同比涨幅分别为0.84%、2.96%、-5.12%、-2.76%、-1.33%、-1.33%。

  3.鸡蛋、鸡肉价格同比涨幅明显。

  鸡蛋:监测数据显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省鸡蛋价格逐渐上涨。

  1-6月份,我省鸡蛋(鸡场蛋)零售价每斤分别为6.48元、6.80元、6.69元、6.74元、6.74元、6.73元,同比涨幅分别为10.65%、11.84%、12.21%、11.77%、11.22%、9.98%。品质较高的散养文昌鸡蛋零售价每斤13.5元,价格变化不大。

  鸡肉:1-6月份,我省鸡肉(小种白条鸡)零售价每斤15.06元、15.30元、15.35元、15.29元、15.36元、15.32元,同比涨幅分别为10.65%、11.84%、12.21%、11.77%、11.22%、9.98%。品质较高的农家文昌鸡(活鸡),零售价每斤20元,春节期间售价上涨至25元。

  4.粮食市场价格保持稳定。在供应充足及国家继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大背景下,今年我省粮油市场价格保持平稳运行。上半年,我省晚籼米、粳米、特粉零售均价每斤2.77元、2.90元、2.96元,同比分别为持平、上涨0.35%、上涨0.34%。花生油桶装(5L)零售均价为114.97元,同比下降1.64%,大豆调和油桶装(5L)零售均价为57.50元,上涨1.16%。

  5.水产品价格有所上涨。2018年我省接待游客总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4.4%,我省水产品市场需求增加较快,因此水产品价格有所上涨。上半年,我省重点监测的带鱼、海虾、草鱼、鲤鱼零售均价每斤分别为21.71元、31.76元、12.74元、8.90元,同比涨幅分别为-2.73%、-0.69%、19.96%、1.14%。

  三亚海鲜排档海鲜品(鱼、虾、蟹、螺贝类等30个常见海鲜品)综合批发价格、零售均价每斤分别为44.9元、90.3元,同比分别上涨10.69%、4.73%。

  其中1-2月份,受元旦、春节双节效应拉动,我省海鲜品价格呈季节性上涨,3-6月份价格相对平稳。2月份,三亚海鲜品综合批发价格、零售均价每斤分别为56.6元、99.8元,同比分别上涨34.76%、12.39%。

  6.液化气价格上涨。我省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受海南炼化检修停产和天气等因素影响,液化气供应出现缺口,价格涨幅较大,2018年1月三级气站零售挂牌价最高达115元/瓶。随着海南炼化恢复生产,2月后价格逐步回落。

  1-6月份,我省液化气每瓶(14.5公斤)平均零售价分别为115.57元、110.06元、110.06元、107.59元、105.71元、105.71元,同比涨幅分别为32.83%、25.04%、29.97%、27.93%、25.69%、25.69%。

  7.部分重要工业生产资料有涨有降。受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部分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有所下降,上半年,我省天然橡胶(国产1#标胶,全乳胶)、聚丙烯(拉丝)、纯碱(工业碱含量≥98.5%)、聚酯切片(颗粒)交易均价分别为13361.11元/吨、9801.11元/吨、2641.11元/吨、9928.89元/吨,同比涨幅分别为-34.10%、-5.99%、-4.63%、-3.60%。受环保限产、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烧碱、新闻纸价格涨幅较大。我省烧碱、新闻纸交易价每吨分别为2077元、8055.06元,同比涨幅分别为57.14%、25.64%。角钢、镀锌管、线材交易价每吨分别为4900元、5831元、4529元,同比涨幅分别为14.16%、10.21%、9.94%。

  8.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跌互现

  上涨:受环保限产、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 部分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尿素(含氮46% 国产)零售均价2.43元/千克,同比上涨25.26%;乙草胺(900克/升乳油瓶装)零售均价5.13元/千克, 同比上涨46.57%;棚膜零售均价12.11元/千克,同比上涨17.80%;农用柴油(0号)零售均价 6.71元/升,同比上涨9.82%。

  下降:三元复合肥零售均价3.26元/千克,同比下降18.50%;过磷酸钙零售均价0.80元/千克,同比下降11.11%。

  三、2018年第三季度价格运行情况预测

  蔬菜:第三季度我省进入高温多雨时段,蔬菜生产进入淡季,我省蔬菜价格进入上涨通道,如遭遇台风将推动蔬菜价格进一步上涨。

  生猪:上半年生猪价格大幅下跌,市场加快抛售,积压库存持续下行,预测后期生猪价格将逐渐企稳。

  禽、蛋:天气炎热影响我省居民对禽、蛋需求有所减少,预计第三季度禽、蛋价格将稳中有降。

  液化气:液化气价格主要随国际国内油价波动,下半年进入我省用气需求旺季,石油价格上涨压力增大,预计液化气价格或将有所上涨。

  工业品价格方面,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优化、我国经济稳中向好以及世界经济整体回暖、大宗商品价格回升的影响下,价格或将上涨,但中美、欧美的贸易纠纷将抑制其大幅上涨,预计工业品价格涨幅有限。

  彭太华:感谢杨俊元副局长给我们介绍了上半年我省重要商品价格水平运行及相关工作情况。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属媒体单位。

  海南日报记者:价格部门对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成本有什么优惠政策? 

  严秋日(海南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处长):我们主要实行以下几方面优惠政策:

  一、第一方面是关于落实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方面。

  一是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结合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2018年6月,我局印发《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8﹞34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降低工商业及其他销售电价0.38分/千瓦时,输配电价0.30分/千瓦时,每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5400万元。

  二是严格落实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2018年4月,我局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的通知》(琼价价管﹝2018﹞230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同时,自2018年4月1日起试点开展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商场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年减轻商场用户用电负担约7000万元;对我省农产品初加工行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年可减轻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负担2100万元。

  三是取消临时接电费。2017年12月,我局印发《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7﹞746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同时督促电网企业对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截止7月23日,电网企业已清退临时接电费2.37亿元。

  四是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2018年4月,我局印发《关于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琼价价管﹝2018﹞192号),继续暂免收取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并减半收取系统备用费,每年减轻用户系统备用费负担300万元。

  二、第二方面是关于落实降低港口、天然气输配收费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

  一是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收费优惠政策。今年以来,我局继续落实琼州海峡客滚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费优惠政策,上半年减轻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4733万元。

  二是出台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并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根据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和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精神,2018年6月,我局下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8﹞329号),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各环节销售价格0.02元/立方米,每年可减轻燃气车主负担约140万元。

  三是继续做好进出口环节收费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对涉及港口收费的相关案件处理落实到位。其中,对海南港航拖轮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581.46万元,对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期限届满没有退还客户多收价款13.65万元予以没收。

  中新社记者:价格部门在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肖斌(海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我们主要是集中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动态调整我省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不断提高政府行政审批效能。

  1.贯彻落实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停征、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省财政厅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经济适用房等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二是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分别废止我省排污费和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和征收标准文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清理规范并动态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会同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清理规范,并于1月底印发《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57号)后向社会公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此次清理规范共动态调整32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取消11项、新列入4项、变更17项的部分内容。清理规范后,我省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由111项调整为104项,其中63项规范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10项规范为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开展技术性服务;31项规范为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即保留指定或设定中介服务。

  通过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简政放权、真抓落实、严格执行政策到位,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不断提高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效能,为创造我省良好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南海网记者:关于“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职能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刘政(海南省物价局综合调控处处长):食品价格是影响我省CPI 的重要因素之一,保供应、稳物价也是省委省政府一直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稳控“菜篮子”价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指挥下,主要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多措并举、精准调控,我省食品类价格涨幅在CPI 占比中有所下降。虽然相对值不高,但是蔬菜等主要食品的价格绝对值,也就是实际零售价格仍然较高,部分品种在全国各大城市排名中也比较靠前,特别是在春夏高温多雨季节价格反弹幅度较大,老百姓的直接感受仍然是菜价偏高。今年6月以来的菜价波动就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刘赐贵书记多次作出稳控物价、防止菜价波动的重要批示,沈晓明省长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稳定菜价的专题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省发改、财政、农业、商务、工商、交通、物价等部门迅速反应,从扩大生产提高蔬菜自给率、促进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监管等几方面形成合力、认真督导,缓解菜价上涨压力。

  省价格部门通过不断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清费减负降低物流成本等措施,切实维稳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及时启动2次物价联动补贴机制,对全省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含技校)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7万人次。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让低收入群体和在校大中专学生得到实惠。

  由于第三季度进入我省高温多雨季节,蔬菜生产进入淡季,预计菜价上涨趋势明显,下一步保供稳价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省各级职能部门将紧密团结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2016年2月省政府制定的“菜十条”为根本举措,竭力为稳定菜价、保障民生抓好各项基本工作,一以贯之,久久为功。

  海口日报记者:自6月份以来,我省蔬菜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请问原因是什么?

  杨俊元:近期我省蔬菜平均零售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季节性因素导致蔬菜供应偏紧。受冬季瓜菜退市,本地种植蔬菜尚未大量上市因素影响,目前我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特别是叶类供应呈现“青黄不接”状态,导致叶菜价格明显上涨。二是台风影响致菜价上涨较快。受今年第4号台风“艾云尼”影响,琼州海峡多次停航,蔬菜调运不畅,同时台风带来的强降雨严重影响本地蔬菜生产,导致蔬菜价格上涨较快。三是天气炎热导致外调成本增加。进入6月,我省天气炎热,外调蔬菜运输成本、保鲜成本增高,导致一级、二级批发市场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拉高我省菜价。

  需要注意的是,进入6月份后,我省气温逐步升高,蔬菜生产进入淡季,同时,暴雨等天气因素也可能影响我省后期食品价格会出现上涨。总而言之,“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任务依然繁重。

  彭太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大家关于物价方面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到省物价局采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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