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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物传略
2008-05-31 21:01 来源: 【字体:   打印

冯子材
冯子材(1818~1903)  字南干,号萃亭。广东省钦州(今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清末将领。广西提督、贵州提督。道光三十年(1850年)聚义于广西博白,次年参加天地会起义军。旋降清,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擢升副将。同治元年(1862年)起历任广西提督、骑都尉、贵州提督等职。光绪八年(1882年)称病辞职归田。十年(1884年)复出,奉命办钦州团练,时值法国军队侵犯滇桂边境,率旧部援桂抗法,帮办广西关外军务。十一年(1885年),亲率两个儿子杀进敌阵,决战3昼夜,大败法军于镇南关(今友谊关),收复文渊、谅山。晋太子少保。十二年(1886年)奉命率官兵三千人进军五指山区,镇压海南黎族人民起义。尔后,执行张之洞抚黎章程12条,仿海瑞、莫宣宝等前人之议,在琼开通五指山十字大道及各县小路共约3000余里,并在黎族聚居区设立抚黎机构,建立总管制,为后来在黎区设县创造条件。除“开通山路,收抚黎众十万人外”,还采取了在海口、兴隆、陵水、南丰、崖州等5地首设电报局;减轻赋税,鼓励垦荒;在水满峒(今通什市五指山乡)设集市贸易,创办学校教育少数民族子弟等一系列开化黎峒的首创性措施。光绪十三年四月(1887年4月)撤兵还。中日甲午战争期间率兵北援,驻守镇江。光绪二十年(1894年)加封尚书衔。二十七年(1901年)调任贵州提督。卒谥“勇毅”。
王鸿章
王鸿章(1881~1936)  水满峒牙排村(今海南省通什市五指山乡牙排村)人。黎族。水满峒“剿共”先锋队长。成年后协助其叔父王文清(水满峒总旗,即峒的武官)料理地方事务。王文清死后,与堂弟王鸿信操纵水满峒大权,欺压群众。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冬,被国民党第一集团军警卫旅长、琼崖抚黎专员陈汉光委任为水满峒“剿共”先锋队队长。虽目不识丁,但脑瓜灵巧,善交结官府,贪酒色,性凶暴。以霸占山岭,放债收租,养奴劳动,收受礼品,罚没财物等手段搜括民财,富甲一方,其耕地分布全峒 ,还伸延到红毛峒的南解、藤什、南留等地,野放黄牛、水牛二三千头,自夸“牛跑百里不吃人家草”。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在当地第一个建起了砖瓦房屋,四房一厅。
王老贯
王老贯(1888~1941)  红雅峒什荣村(今海南省通什市冲山镇什荣村)人。黎族。亩头。峒长。解放前“合亩”地区有名的拥有武装的土豪。年少时伶俐活泼,独受父宠,被送往水满峒公馆私塾和陵水县城黎民学校同仁学堂读书。父死后,继承亩头和峒长的职务。违背民族公德,破坏合亩约俗,将全峒公有的山地和合亩共有的财物占位己有。有自耕地一百多亩,还砍伐大片山兰园,主要靠“龙仔”、“工仔”为其耕种。分配产品时,不仅吞剥“龙仔”、“工仔”,连亲兄弟也受其盘剥,把收入的成果先选好的留足已用,才将剩余的按户分给兄弟和立户的“龙仔”。在本合亩外还收认大批“龙仔”。家有步枪五支、粉枪十多支,豢养三五人日夜荷枪随护。有时外出,为耍威风,还增派 “龙仔”、“工仔”扛粉枪结队行走。仗势横行乡里,巴结地方土豪,敲诈勒索,任意关人杀人,连自己胞姐妹也下毒手,娶妻七房,还抢少女为妾。
王昭夷
王昭夷(1904~1942)  别名王俊东。陵水县七弓峒宝停营什聘村(今海南省保亭县)人。黎族。海南东南部黎族首领。陵水县农民自卫军总指挥。琼崖讨逆革命军第八路军司令。陵水县苏维埃政府委员。出身黎族峒主家庭。幼时在陵水同仁学堂开蒙,民国五年(1916年)进入美国人在嘉积开办的教会学校读书。中学毕业后,加入民军,任陵水民军副司令。民国九年(1920年),继承其父衣钵,在南圣(今通什市南圣镇)经营木材,购置田产,出资办志玛学校。民国十二年(1923年),退出民军到广州、上海读书。民国十六年(1927年),把志玛学校改为小学,开始收学费,学生扩展到100多人,分设3个班。同年,在家乡组织一支黎族武装。“琼崖四二二事变”后,由其妹夫陈垂斌(中共琼崖地委委员、宣传部长)介绍参加革命,任陵水县农民自卫军总指挥。自卫军改称讨逆军后,任琼崖讨逆革命军第八路军司令,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至11月,与黄振士率领的讨逆军先后二次攻占陵水县城,并于同年12月16日成立海南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府——陵水县苏维埃政府,任委员。后因当不上苏维埃政府主席产生不满情绪,称病带领几十名战士回老家什聘村“休养”。民国十七年三月(1928年3月)中旬,制造“宝停营惨案”后,公开叛党,叛变革命。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在南圣营建山庄式楼房,做安居乐业住处,楼房的南面挖三口大鱼塘养鱼,在鱼塘堤坝上种植多种水果和花卉,开创在黎族地区养殖淡水鱼的先例,还办动物养殖场,养有鹿、黄猄、猴子、狐狸、南蛇、龟、鳖等,除供观赏、食用外,也出售。同年,被国民党任命为陵水县剿共总指挥,在陈汉光指挥下,带兵在陵水、万宁和黎、苗族地区“清剿”共产党。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从崖县藤桥乡一文昌华侨处买180株橡胶移回南圣种植,成为海南黎族中首创种植橡胶者。日军侵琼后,任国民党保亭县抗日游击大队长。民国二十九年四月(1940年4月),任伪保亭县维持会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冬被日军诱杀于榆林港。
陈汉光
陈汉光(1888~1943)  字计达。广东省防城(今属广西防城)人。陈济棠堂兄。国民革命军第六十六军一六O师师长。国民革命军少将。民国十四年(1925年)毕业于黄埔陆军军官学校。民国十七年(1928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营长、宪兵大队长、第一集团军警卫旅旅长、琼崖绥靖委员、南路绥靖司令。民国二十一年六月(1932年6月)任国民革命军驻广东第三军独立第一旅旅长。同年7月,率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一旅所属3个团1个特务营和空军第二中队1个小分队共3000多人,从海口港和澄迈县东水港登陆,分别进驻府城、海口、定安等城镇,在琼崖警卫处、各县民团等地方武装的配合下,对琼崖各个苏区发动 “围剿”,致使琼崖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权遭受严重破坏。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到水满峒、番阳峒做“反共”宣传,调解番阳杞黎和?P黎的关系。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任追堵长征红军的国民革命军南路军警备旅旅长。民国二十五年二月一日(1936年2月1日),授少将衔。同年8月7日任第六十六军第一六O师师长。后因病辞职返乡。
王家兴
王家兴(1900~1943)  水满峒毛?P村(今海南省通什市五指山乡番龙村)人。黎族。水满地区“白沙起义”组织领导者。民国二十一年(1932),任水满峒副团董。民国二十四年(1935),任水满乡乡长。民国三十二年六月(1943年6月),响应红毛峒大总管王国兴策划组织的“白沙起义”,秘密领导和组织水满地区的群众,准备武装袭击国民党军队,发动起义。但举事失败,和亲属多人,惨遭黎族内奸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处死。
王鸿信
王鸿信(1887~1949)  水满峒牙排村(今海南省通什市五指山乡牙排村)人。黎族。黎族土豪。成年后先协助其父王文清,后协助堂兄王鸿章料理水满地方事务。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任水满乡民团中队长。王家兴虽当乡长,但权力取决其与王鸿章兄弟。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王鸿章死后,全乡的实权便为其所独揽。抗日战争期间,借抗日为名,扩大其私人势力,先是收缴民间枪支占为己有,还借扩大“抗日”、“反共”力量,威迫各保甲筹款再买十多支步枪交其掌握。镇压“白沙起义”,杀害准备率领水满乡群众接应白沙起义的王家兴及其儿子,扑灭水满的起义烽火。抗日战争后期,拥有步枪二十多支,粉抢三十支,成为通什地区一支黎族土豪武装。私设刑堂,置有多种刑具,任意捕杀群众,更为残忍的是多次主持分吃人肝人胆。搜括民财,富甲一方。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在水满乡牙排村建起通什地区第一幢楼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后,因抽鸦片过多,体弱多病,加上儿子王政强已长大,便不再理政事,自称太公。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琼崖纵队解放水满地区,捣毁他的老巢牙排村,他跟儿子辗转逃至崖县红沙镇,1949年病死于红沙镇。
王政群
王政群 (1921~1951)  水满峒牙排村(今海南省通什市五指山乡牙排村)人。黎族。王鸿章之子。白沙县第二区“剿共”副总指挥。小时曾读村里小学,但识字不多,出社会活动后要写书信公文,都由其舅父王和兴代笔。他有一手射技,射箭、打枪都很准。父死后,乡内、家族内的大权全掌握在堂叔王鸿信手中。王鸿信之子王政强长大成人后,王鸿信交权于其子。王政群在社会上和家族内部没有地位,对现实不满。因此,曾参加过王家兴准备起义的秘密活动,但毕竟是王鸿信的亲人,未及行动,已被拉回,且倒戈回击追捕王家兴。对外“反共”和欺压群众。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任白沙县第二区联防后备副大队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任白沙县第二区 “剿共”副总指挥,配合国民党正规军“追剿”琼崖纵队。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琼崖纵队解放了水满地区,携带眷属逃到番阳,后转到崖县红沙镇。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任广东省保安三师二团三营副连长。1950年夏,随该营营长王光华等潜入保亭毛感山区,被琼崖纵队包围逼降。投降初期,被送到番阳学习改造。1951年被人民政府枪毙。
王政强
王政强(1922~1951)  水满峒牙排村(今通什市五指山乡牙排村)人。黎族。王鸿信之子。白沙县第二区联防后备大队长。小时读村小学,后到安定县岭门圩李有美家读私塾二年,粗通文字,能写信件。长大后,掌管水满的地方武装,反共抗共,成为通什地区最大的掌握有一支土豪武装的头目。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任白沙县二区联防后备大队长,收缴乡里民间二十多支步枪,配常备兵二十多名,以老家牙排村为据点,横行乡里。抗日战争胜利初期,任白沙县第二区联防后备大队长,人员增加到八十多人,设两个分队,配有三八式轻机枪一挺,队部设在伪区署所在地营根,其中一个分队留驻牙排村,负责守卫其老家,一个分队驻营根。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初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底,国民党正规军四十六军和保安团多次深入五指山区“剿共”,其配合他们的行动,供情报、充向导、当先锋等,极尽反共之能事。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琼崖纵队袭击牙排村,逃出外地,之后还想东山再起,两次带兵回水满骚扰,但都被琼崖纵队赶走。后随王光华等人逃入毛感,被琼崖纵队包围逼降。1951年被人民政府枪毙。
王信飞
王信飞(1913~1951)  又名王安良。祖籍为陵水县本号镇石芽村(父王大成,母黄荷妹于1910年10日从陵水迁居南圣新村),出生于保亭县南圣新村(今通什市南圣镇新村)。黎族。保亭县参议会参议长、县政府副县长。民国二十年(1931年)由南圣学校教师黄益森、廖希吾推荐到陵水同仁学堂就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又由该学堂选送到广州师范学校就读,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转入广东省政府创办的“优育班”读书。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在保亭报什学校任教员。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在毛感小学校任教。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任为南圣区区长。民国三十五年一月(1946年1月),调任加茂区区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初,任国民党保亭县自卫大队队长。同年12月,任国民党保亭县参议会参议长、县政府副县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保亭县城解放,率领保亭县参议会人员逃窜陵水。1950年4月,陵水县解放,率属部随警保三师二团三营营长王光华和国民党保亭县突击大队长王定国潜回保亭县毛感山区,企图凭借险要山区负隅顽抗。1950年5月,在剿匪部队的强大攻势和党的政策感召下,被迫率残部向人民政府投降。1951年,在海口被错杀。1988年7月7日中共海南省委统战部发出《关于认定王昭信等人为投诚人员的通知》,确认王信飞等人为投诚人员,并做好善后工作。
王老本
王老本(1890~1957)   毛道峒空茅村(今海南省通什市毛道乡空茅村)人。黎族。亩头。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其祖父王老电因收租打人与雅袁峒人发生纠纷,继而与毛枝大峒人结下仇怨,发生殴斗,其父王奶抛继续扩大矛盾,与毛枝大峒人发生大规模的械斗,此事历经几代人,延续了几十年。民国十五年(1926年),继当亩头,目睹这场旷日持久的械斗造成巨大损失,乃请人与对方媾和,承认错误,做出赔偿,才把事态平息。仗着家庭的富裕和儿子当国民党后备队长的权势,横行乡里,霸占田地和牛只,放贷收租。除了履行亩头的职责,用两三天搞一些仪式的劳动外,其余时间不参加任何集体劳动,对集体劳动产品却多占且占好的。对亩众欺压和剥削,任意罚人,没人田产。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琼崖纵队解放毛道地区后,逃至三亚。1950年三亚解放,潜回毛道,被人民政府逮捕,送保城监狱劳动改造,1957年病死于监狱。
吴觉群
吴觉群(1908~1961)  女。海南省陵水县坡村人。黎族。王昭夷的二妾,人称“二嫂”。清末民初,先到陵城读县立小学,后到海口就读基督教会办的匹?H女子中学。民国十五年(1926年),中学毕业后回陵城当陵水县立女子小学第二任校长,是第一位任校长的黎族女青年。民国十六年(1927年)夏,与王昭夷结婚。当年,任陵水县妇女协会委员,曾为革命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初,带家人迁居南圣新村(今通什市南圣镇新村),扩展家业,发展家庭经济,建造碉堡式的楼房,兴办教育事业。抗日战争期间,与王昭信盘居的南圣地区(包括今通什市辖南圣镇、冲山镇、畅好乡和保亭县辖的毛岸、毛感等大片地区),掌握王氏家族和保亭县抗日游击队的实权,指使王昭信袭击日军,屠杀苗胞,镇压参加“白沙起义”的红雅地区群众等。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她家的碉堡楼被日机炸毁后,率家人搬至南圣河北岸的草头村搭茅草屋居住。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又搬到牙畜村(今通什市冲山镇牙畜村)搭茅草房居住。抗日战争胜利初期,在通什,一方面雇佣十多名男女长工,开垦土地种植水稻、山姜、益智、槟榔等作物,养猪养鸡,从事农业生产;一方面则派人深入黎村苗寨收购红白藤、木耳、蛇皮、鹿茸等土特产品,转运到陵城出售。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到陵城,与人合股办烟叶加工厂。1950年,全琼解放,逃至海口,后被群众发现揭露,保亭县人民政府抓回县坐牢。1958年因病保外就医。
卢仁福
卢仁福 (1903~1968)  海南省通什市南圣镇牙南上村人。苗族。保亭县政府副县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初,在南圣乡民主政府当交通员。1950年当选南圣乡人民政府委员。发动迁徙不定的苗胞从山上迁居平地。经过一年多的说服动员工作,当地苗胞都乐意下山定居,由于在移民工作中的突出贡献,1952年春,当选保亭县人民政府委员。1959年8月,任保亭县政府副县长。
王玉锦
王玉锦(1909~1970)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牙寒村人。黎族。白沙起义领导人之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青年时代在广州国民党军队里当过兵,后返乡,曾任国民党红毛乡第二保长。民国三十二年八月(1943年8月),与王国兴发动和领导了著名的白沙起义。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任白保乐人民解放团成立参谋长。195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白沙县长,县委副书记,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诬为“民族造反兵团”的骨干分子,受迫害。
陈克文
陈克文(1908~1973)  文昌市清澜镇陈家村人。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工委书记兼行委会主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民国十六年(1927年)加入共青团,民国十八年(1929年)转入共产党。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后历任琼定县琼中区委书记、琼定县委书记、琼文县委书记、琼崖儋昌感崖西区临委委员兼组织部长、昌感县委书记、琼崖西南临委书记、琼崖南区临委书记、琼崖南区地委书记、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工委书记兼行委会主任、海南区党委委员、海南行署橡胶垦植处处长、华南垦植局海南分局副局长、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海南行署副主任、海南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海南老区办主任、海南民委副主任、主任等职。
胡国珍
胡国珍(1926~1974)  海南省通什市番阳镇牙浩村人。黎族。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局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参加革命工作,曾任番阳乡公所委员、番阳土地改革委员。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引导琼崖纵队开创顺民村(今通什市番阳镇孔首村委会牙浩村)空沟山兵工厂。1954年4月,当选乐东县县长。1955年7月,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长。1958年12月至1961年10月,在海南行政公署工作。1961年11月,继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局长
王国兴
王国兴(1894~1975)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乡人。黎族。黎族首领。黎族人民领袖。“白沙起义”领导者。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第一任州长。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海南行政公署副主任。出生于世代相传的黎族峒长大总管家庭。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被国民党任命为红毛乡乡长。民国二十八年二月(1939年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海南岛,琼崖国民党军政首脑机关,迁入五指山区,横征暴敛,任意奴役黎、苗族人民。民国三十二年八月(1943年8月),发动和领导“白沙起义” 。仅半个月时间,起义斗争的浪潮席卷了整个白沙县,波及乐东、保亭、感恩(今东方市)、昌江、崖县(今三亚市)、陵水等黎族地区。9月底,起义遭挫后,主动派出代表寻找共产党。民国三十三年五月(1944年5月),任白沙县抗日民主政府副县长。同年12月,任白保乐人民解放团团长,带领解放团,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配合琼崖纵队开辟白沙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发动群众,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发展群众武装,采取游击战术打击敌人,有力地配合琼崖纵队粉碎了国民党军队对五指山区的“围剿”,为开辟五指山中心根据地作出了贡献。毛泽东主席给予高度评价:“中国少数民族自发起义,主动寻找共产党,消灭国民党,建立革命根据地,只有王国兴一人。”民国三十八年三月(1949年3月),任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副主任。同年7月,做为黎族代表,出席9月21日在北平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州)第一任主席和第一任州长,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第一、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委员,海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海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副主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虽然身兼数职,工作繁忙,但依然平易近人,艰苦朴素,深入实际,对自治州各项建设做出了贡献。在农业方面,号召黎、苗族人民学习汉族人民的先进生产技术,聘请潮汕老农到五指山区当顾问,指导黎、苗族人民种水稻等;在交通方面,建议修筑海榆中线公路,活跃山区经济;在工业方面,极力主张开发山区资源,开办各种工厂,如油脂、肥皂、制糖、酿酒、炼铁、纺织等企业。此外,重视教育事业,带头学习文化,积极参加干部夜校学习,并亲自为自治州师范学校和卫生学校选定校址,关心学校工作。他重视人才,多次到省里要求派教师、医生、工程师、技术员和干部到自治州工作,还亲自到广州接回第一次分配给自治州的5名大学生,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照顾与支持。几乎每年都选派一批民族青年和干部到各类大专院校学习。对汉族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非常尊重。经常强调要加强各民族团结,发展工农业生产,欢迎汉族老大哥的帮助。对苗胞也非常关心,使自治州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和矛盾问题逐渐解决。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
林岳川
林岳川(1922~1975)  原名林明堂。海南省万宁市牛漏镇椰仔村人。黎族。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长。民国三十年(1941年)参加革命工作,投入乡民众抗日救国会,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历任长礼乡抗救会委员、主任,万(宁)陵(水)保(亭)特区工委、民运、宣传委员,陵水二区、三区区委书记兼区长。解放初期,历任陵水县公安局秘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书记。1955年初,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监察处处长。同年5月,被选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1958年5月,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长。1960年5月当选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后任州革委会副主任、广东省民委委员、海南行署民委主任、海南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等职。系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元喜
王元喜(1914~1977)  海南省通什市毛阳镇什益村人。黎族。“白沙起义”毛贵乡、毛栈乡组织领导者。民国三十二年八月(1943年8月),与王老朋等组织、带领毛贵、毛栈乡的起义群众300多人参加“白沙起义”,攻打从白沙县第一区逃到毛贵乡毛兴村的国民党感恩县长及其军队,攻打逃到章南堡村的国民党昌江县长及其军队,攻打驻毛贵乡章支康村的国民党乐东县政府及其武装人员,攻打驻昌否湾的国民党苏启辉中队,攻打驻什统黑的国民党机关枪连,迎击国民党守备二团团长王碧指挥的国民党军队。因叛徒给国民党带路包围起义群众,起义失败。后撤到毛兴岭坚持斗争。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任毛栈乡乡长,白沙县民主政府科员。1951年任毛贵乡乡长。
王老朋
王老朋(1895~1980)  海南省通什市毛阳镇毛栈村委会人。黎族。“白沙起义”毛贵乡、毛栈乡组织领导者。曾任国民党毛栈乡团董。民国三十二年八月(1943年8月),与王老朋等组织、带领毛贵、毛栈乡的起义群众300多人参加“白沙起义”,攻打从白沙县第一区逃到毛贵乡毛兴村的国民党感恩县长及其军队,攻打逃到章南堡村的国民党昌江县长及其军队,攻打驻毛贵乡章支康村的国民党乐东县政府及其武装人员,攻打驻在昌否湾的国民党苏启辉中队,攻打驻什统黑的国民党机关枪连,迎击国民党守备二团团长王碧指挥的国民党军队。因叛徒给国民党带路包围起义群众,起义失败。随王玉锦上什寒山坚持斗争。后潜往乐东县美极村居住。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被国民党逮捕入狱,两个月后逃脱回家。
陈说
陈说(1917~1981)  海南省文昌市迈号镇高坡村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委会副主任、州委副书记。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二十八年(1939)日军侵琼后,参加琼崖独立队,在抗日新闻社工作。1949年出席中华全国青年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被分配到中央组织部工作。不久,随大军南下解放海南岛,任海南区党委副秘书长。后被调到华中钢铁建设公司、武汉钢铁公司、海南铁矿等单位担任领导工作。历任海南区党委副书记、海南行置副主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委会副主任、州委副书记、海南区党委顾问等职。
陈理文
陈理文(1928~1986)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小村人。黎族。全国战斗英雄、海南特等功臣。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政协主席。在抗日战争中,先后参加了攻打澄迈县好保、儋县南辰、乐东县东号、文昌县重兴、定安县南凯、新民县(今屯昌县)屯昌和枫木等日军据点的战斗。解放战争时期,参加接应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部队登陆海南岛。历任班长、排长、副连长等职。1950年5月,获得“海南特等功臣”的称号,并出席了在首都北京召开的“全国战斗英雄”庆功大会,是海南唯一荣获“全国战斗英雄”称号的战士。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历任海南军区教导大队副中队长、保亭县县长、县委副书记、自治州第一届人民委员、省民族委员会委员,中共崖县县委副书记,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州政法委员会主任、中共自治州委员会常委、自治州政协主席、中共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广东省政协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务。在自治州主持政法工作期间,秉公执法,指导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严惩罪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陈斯德
陈斯德(1910~1989)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镇南茂村人。苗族。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民国三十八年二月(1949年3月),任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副主席,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海南解放后,历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自治州、广东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1954年,向组织提议,动员散居在高山上的苗民下山定居,发展生产。得到批准后,亲任自治州苗族移民工作队长,翻山涉水深入苗寨作动员,足迹遍及全州所有苗民散居点。经他努力,至1957年,全州1.6万多名散居山上的苗民都下山定居,开始新生活。 “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诬为“苗皇”遭迫害。1972年平反。1989年9月14日在通什病逝。
王老连
王老连(1921~1992)  海南省通什市冲山镇报龙村人。黎族。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参加白沙起义。民国三十五年二月(1946年2月),任琼崖纵队开展“白保乐”边区武装斗争的向导员,为解放通什地区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当选通什乡民主政府委员,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任通什乡副乡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任通什乡乡长。1950年,任保亭县保三区区长。1952年,任保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4年,任保亭县人民政府县长。1956年,当选黎族代表进京参加国庆节观礼。1961年至1966年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政法委副主任、自治州民政局局长。1967年至1972年,下放番阳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五.七”干校养牛。1973年恢复工作,任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1984年离休。
杨文贵
杨文贵(1927~1996.3)  曾用名杨天祖。海南省三亚市藤桥镇人。黎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46年担任过民主政府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中南民族学院学习。1951年后,历任保亭县南山乡委员,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院长、院长,副书记、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主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系中共十二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越丰
王越丰(1930~1999.7)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黎族。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国三十七年四月(194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在琼崖公学、琼崖黎族苗族自治区干部学校、武汉中南民族学院、广东工交干部学校、广东省委党校学习。1950年至1976年在白沙县工作,历任小学教师,区政府文书,县委委员、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县长、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常委。1976年冬至1984年7月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革委会副主任、州长、党组书记。在此期间主要抓了州首府通什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包括州政府大楼、干部职工宿舍楼、民族博物院、电视塔台等重点工程,使之成为中外游人向往的翡翠城;组织人力、财力开辟什运到白沙县城(横穿海拔1811米的海南第二高峰鹦歌岭)、毛阳至五指山等艰巨的山区公路;深入各县黎村苗寨宣传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培养选拔了大量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团结全州干部群众,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教育,创办民族中学,大抓扶贫工作,使民族地区人民逐步脱贫致富。1983年8月至1988年7月,先后任海南行政区党委常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党组副书记,海南建省筹备组成员、海南省(筹建)工委常委、省政府负责人,海南省委委员、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第一、二届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亲自主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发展规划,组织兴建通什度假村、通什旅游山庄等旅游设施。曾兼任省民委主任、省老区促进会会长、省儿童基金会会长、省国兴中学第一任校长、省旅游协会主席等职。系广东省第四届、五届人大代表,五届广东省党代表、省委委员,海南省第一次党代会代表,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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