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5-6203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5-04-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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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文 号:五府办函〔2025〕14号发布日期: 2025-04-13 17:03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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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坚持以需定供,结合项目用地需求、资金到位情况、土地征拆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五指山市的经济发展情况,特编制本计划。
(二)编制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通过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确保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全市产业升级、协调和统筹城乡发展。具体意义表现在:
1.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合理性,解决土地供应中存在的问题;
2.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3.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
4.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新政,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7.《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
8.《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9年修正);
9.《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24年11月08日颁布);
10.《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落实“两个暂停”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琼府〔2016〕113号);
1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
1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
1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
14.《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6月1日颁布);
1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
16.《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
17.《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2023年3月1日施行);
18.《五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0.《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22日施行);
21.《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
二、编制范围、期限和原则
(一)编制范围及期限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涵盖范围为五指山市整个辖区。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期限为一年,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编制原则
1.统筹发展原则
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调控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五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充分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构建“中心城区—重点乡镇—一般乡镇”三级城镇等级体系,充分发挥城市对乡村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融入“三极一带一区”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保障五指山市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充分认识到我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环境保护压力,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城市建设无序扩张。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3.供需平衡原则
坚持供需平衡原则。因地制宜,结合市场需求情况,优化城乡发展用地结构与布局,分析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潜力,大力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科学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综合考虑五指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程技术措施和资金投入能力对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平衡,综合五指山市各区域、行业、部门对供应土地需求的合理性、科学性,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达到土地需求和供应的相互协调、平衡。
4.有保有压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遵循“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执行,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严禁产能过剩、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
5.优化配置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引导我市产业用地项目向城市开发边界内聚集,统一规划,提高产业项目的集约水平。同时根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对产业用地设定准入要求和管控标准。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31宗,供应总量控制在99.97公顷(合1499.55亩)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为90.8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为9.17公顷。
(二)供应结构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居住用地5.15公顷(全部为安置房),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6.9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6.93%;商业服务业用地31.9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1.95%;工矿用地3.4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48%;仓储用地7.9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92%;交通运输用地8.89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8.89%;公用设施用地3.10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2.5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2.58%。
(三)供应布局
落实国家和海南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严格执行“三区三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灾害风险控制线划定成果;形成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及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城乡融合、垦地融合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形态,促进山水环境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突出五指山“两山环峙、二水汇流、雨林交织、黎苗家园”的城乡风貌。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快中部生态保育区建设,筑牢海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雨林生态型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紧盯“六园”建设目标,加快推动主导产业补链延链、优化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硬核支撑,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建设黎苗文化传承与雨林生态宜居城市。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四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镇更新。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通什镇,供应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为主,面积为71.5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1.54%。
统筹优化乡村地区产业发展、村庄和垦区居民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毛阳镇供应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主,番阳镇供应以工矿用地为主,南圣镇供应以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以水满乡供应以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为主,主要为推进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两门一心”项目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
优先保障省重大项目供应,2025年度计划供应省重大项目用地55.4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5.44%,具体为五指山市乡村振兴茶旅融合建设项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南圣入口社区、毛阳入口服务基地)、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心入口服务基地项目、五指山中学扩建项目(二期)、五指山市毛阳中心学校教学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等。
根据2024年7月12日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购房政策,以促进五指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五指山市实际情况,目前居住用地需求较低,2025年度仅在南圣镇安排一宗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面积为5.1496公顷。
(四)供应方式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分出让和划拨两种供应方式,其中拟以出让方式供应11宗,面积为53.7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3.79%;拟以划拨方式供应20宗,面积为46.20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6.21%。
本年度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计划全部以出让方式供应,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以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应,其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五)供应时序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第一季度拟供应土地2宗7.83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83%;第四季度拟供应土地29宗92.1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92.17%。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导向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引领作用,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国家重要矿产保护区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抓手,强化战略、平台、产业、项目一体化落地实施路径;充分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与城市更新工具,承接国家战略资源导入,搭建重点产业集聚区开放平台,促进重点产业集聚,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五指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供应总量,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其次考虑增量土地供应
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在土地供应中应采用适当从紧的政策,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其次考虑增量土地供应,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势头;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严守基本农田这根红线,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行为。
(五)完善土地市场配置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鼓励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加强土地储备调控
建立土地储备阈值机制,合理设定土地动态储备规模。通过土地储备制度,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资产,高效合理配置存量土地;通过土地收购、再整理和再开发,使一些规划不合理、环境较差的土地得以再利用,以促进土地升值,增加政府土地收益,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增值。
五、供应计划实施
(一)为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未列入供应计划的用地需求,未经市政府批准,原则上不予安排供地。
(二)建立供地计划的社会参与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供地计划批准后,按照供地计划编制规范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加大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各级执行部门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四)有关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按时供地。对列入计划的宗地,要切实加快前期手续的办理,以保障年度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建立评价指标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并提出改进计划实施效果的具体措施。通过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价,为计划动态跟踪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有效地向市政府通报供应计划实施情况。
七、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3日
施行日期:2025年4月13日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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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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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
数量 |
合计 |
居住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工矿用地 |
仓储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
供应 方式 |
||||||||||||||||
小计 |
市场化商品住宅 |
安居房 |
市场化租赁住房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安置房(棚改、回迁) |
公共租赁住房 |
其他住房 |
|||||||||
出让 |
53.7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94 |
3.48 |
7.92 |
2.02 |
0.03 |
8.38 |
划拨 |
46.20 |
5.15 |
0.00 |
0.00 |
0.00 |
0.00 |
5.15 |
0.00 |
0.00 |
26.92 |
0.00 |
0.00 |
0.00 |
6.86 |
3.07 |
4.20 |
总量 |
99.97 |
5.15 |
0.00 |
0.00 |
0.00 |
0.00 |
5.15 |
0.00 |
0.00 |
26.92 |
31.94 |
3.48 |
7.92 |
8.89 |
3.10 |
12.58 |
占比 |
5.15% |
0.00% |
0.00% |
0.00% |
0.00% |
5.15% |
0.00% |
0.00% |
26.93% |
31.95% |
3.48% |
7.92% |
8.89% |
3.10% |
12.58% |
附表2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居住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序号、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五指山市南圣镇牙南村委会新春村生态移民搬迁项目 |
5.15 |
5.15 |
五指山市南圣镇 |
安置房 |
划拨 |
2025年2月 |
新增 |
|
|
合计 |
5.15 |
5.15 |
|
|
|
|
|
|
|
附表3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商业服务业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WZSJS-2013-39-C |
0.27 |
0.27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2 |
WZSJS-2013-39-D |
0.14 |
0.14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3 |
WZSJS-2022-1(五指山市乡村振兴茶旅融合建设项目) |
7.86 |
7.86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211、★五指山市乡村振兴茶旅融合建设项目 |
|
4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1.89 |
1.89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餐饮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5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4.04 |
4.04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零售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6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4.37 |
4.37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旅馆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7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0.06 |
0.06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其他商业服务业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附表3(续)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商业服务业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8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6.88 |
6.88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娱乐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9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0.26 |
0.26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10 |
原华兴公司地块 |
5.10 |
5.10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11 |
WZSJS-2019-66 |
0.73 |
|
五指山市南圣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12 |
WZSJS-2019-78 |
0.27 |
|
五指山市南圣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13 |
WZSJS-2023-77-1 |
0.07 |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
合计 |
31.94 |
30.86 |
|
|
|
|
|
|
|
附表4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工矿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WZSJS-2021-64-AB |
3.48 |
3.48 |
五指山市番阳镇 |
工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合计 |
3.48 |
3.48 |
|
|
|
|
|
|
|
附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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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仓储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WZSJS-2022-1(五指山市乡村振兴茶旅融合建设项目) |
0.53 |
0.53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物流仓储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211、★五指山市乡村振兴茶旅融合建设项目 |
|
2 |
新汽车客运站 |
4.65 |
4.65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物流仓储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3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2.75 |
2.75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合计 |
7.92 |
7.92 |
|
|
|
|
|
|
|
附表6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WZSJS-2023-4(市嘉佳幼儿园扩建项目) |
0.73 |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2 |
WZSJS-2022-19、WZSJS-2022-20、WZSJS-2022-20-A、WZSJS-2022-31、WZSJS-2022-32、WZSJS-2023-1、WZSJS-2023-2[海南中部区域医疗中心内科楼(三期)项目] |
0.75 |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医疗卫生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3 |
五指山骑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6.12 |
5.69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体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
|
4 |
五指山中学扩建项目 |
3.23 |
1.75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355、五指山中学扩建项目(二期) |
|
5 |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心入口服务基地项目 |
0.73 |
0.73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文化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5、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心入口服务基地项目 |
|
6 |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毛阳入口服务基地) |
7.58 |
7.58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文化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11、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南圣入口社区、毛阳入口服务基地 |
|
附表6 (续表)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7 |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南圣入口社区) |
2.56 |
2.56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文化用地 |
|
|
新增 |
11、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南圣入口社区、毛阳入口服务基地 |
|
8 |
毛阳中心学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 |
0.80 |
0.79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356、五指山市毛阳中心学校教学楼及配套设施项目 |
|
9 |
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 |
1.25 |
0.63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
|
10 |
WZSJS-2023-74-A、B(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体育场所建设) |
2.34 |
2.06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
|
11 |
五指山市中心小学项目 |
0.48 |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12 |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
0.36 |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合计 |
26.92 |
21.79 |
|
|
|
|
|
|
|
附表7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交通运输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WZSJS-2021-68(五指山市山海高速畅好出入口改造及绿化改造项目) |
3.18 |
1.94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公路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
|
2 |
WZSJS-2020-91(五指山市教育路市政工程项目) |
0.96 |
0.85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公路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
|
3 |
WZSJS-2013-126-1(水满客运站) |
0.51 |
0.51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交通场站用地 |
划拨 |
|
新增 |
|
|
4 |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心入口服务基地项目 |
0.39 |
0.39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交通场站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5、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心入口服务基地项目 |
|
5 |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南圣入口社区) |
1.10 |
1.10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11、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南圣入口社区、毛阳入口服务基地 |
|
6 |
天文路贯通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
0.73 |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城镇道路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7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2.02 |
2.02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合计 |
8.89 |
6.81 |
|
|
|
|
|
|
|
附表8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五指山市人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4.20 |
3.91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广场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存量 |
|
|
2 |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 |
8.38 |
8.38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公园绿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预备项目4、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
|
合计 |
12.58 |
12.29 |
|
|
|
|
|
|
|
附表9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公用设施用地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省重大项目对应情况(项目名称)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1 |
WZSJS-2023-5地块(五指山市再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2.68 |
2.11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环卫用地 |
划拨 |
第一季度 |
新增/存量 |
|
|
2 |
WZSJS-2024-14 |
0.03 |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通信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3 |
WZSJS-2013-24(水满乡生活垃圾转运站) |
0.39 |
0.39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环卫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合计 |
3.10 |
2.50 |
|
|
|
|
|
|
|
附表10 |
||||||||||
五指山市2025年度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公顷 |
|
|
|
|
|
|
|
|
|
|
乡镇 |
合计 |
居住用地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工矿用地 |
仓储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
全市 |
99.97 |
90.80 |
5.15 |
31.94 |
3.48 |
7.92 |
8.89 |
3.10 |
12.58 |
26.92 |
五指山市番阳镇 |
3.48 |
3.48 |
0.00 |
0.00 |
3.4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8.38 |
8.3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38 |
五指山市南圣镇 |
6.16 |
5.15 |
5.15 |
1.0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10.43 |
10.40 |
0.00 |
7.86 |
0.00 |
0.53 |
0.90 |
0.42 |
0.00 |
0.73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71.52 |
63.40 |
0.00 |
23.08 |
0.00 |
7.39 |
7.99 |
2.68 |
12.58 |
1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