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4-4719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5-1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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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4年油茶种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16 17:09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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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4年油茶种植补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2024年油茶种植补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2024年油茶种植补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油茶发展战略规划,完成国家确定的“十四五”油茶发展目标和省下达的2024年油茶种植任务指标,加快推动我市油茶产业发展,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助推乡村振兴,根据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油茶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海南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油茶种植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锚定“1867”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油茶产业在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广油茶种植,以建设高标准油茶林为重点,全面提高油茶产量,提升茶油产能,推动我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时间
(一)目标任务
通过油茶种植种苗、管护补贴扶持政策,引导各乡镇农户和经营实体充分利用我市低产老化的橡胶、槟榔、马占等林地进行更新改造种植油茶,不断扩大我市油茶种植面积,提高我市油茶产业规模化发展水平,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种植807亩、低产林改造600亩的油茶种植任务。
(二)方案实施时间
2024年至2025年12月底。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发动备地及地块核实
市林业局要指导各乡镇、市畅好居做好油茶种植发动、地块核实、政策宣传等工作。由各乡镇、市畅好居组织人员对油茶种植主体申报种植的地块进行实地核实,指导做好油茶种植用地涉及的林木采伐手续办理,跟踪调度备地情况,并将备地情况报送至市林业局。(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畅好居)
(二)种苗种植
各乡镇、市畅好居要督促已经完成备地的种植主体在2024年雨季来临时进行油茶种苗种植,加强管护,确保成活。(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畅好居)
(三)加强种植管护技能培训和指导
市林业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要将油茶种植管理培训任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举办油茶种植管护技术培训班,强化油茶种植管护技术跟踪指导服务,大力推广油茶良种良法造林技术,科学防治病虫害,确保种植成活率。采取“专家+本地人才”模式,在邀请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培训的同时,努力培养当地农户为实际操作能手,充分利用生态科技特派员、种植大户、回乡创业青年等群体,发挥技术传授作用,以点带面提升整体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油茶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市畅好居)
(四)补贴申报和发放
种植主体完成油茶种植后,由种植主体提出油茶种苗和管护补贴申请,乡镇政府(市畅好居)组织人员于油茶种植当年底到实地核查种植面积和成活率,次年底核查保存率,并将种植户名单、种植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等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拍照存档,对于种植规格、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按程序发放补贴。(牵头单位:各乡镇、市畅好居)
四、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种植户、合作社、企业等种植主体,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
1.对于2024年新种植的油茶给予每亩补贴300元的种苗补贴和1500元的管护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2024年当年底验收达到申报种植面积、规格要求且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含85%)的,按照补贴种苗每亩300元和种植管护费每亩800元的标准发放第一批补贴;次年底验收保存率达到80%以上(含80%)的,按照补贴种植管护费每亩700元的标准发放第二批补贴。
2.对于2024年改造提升的油茶林,当年底验收改造完成、管护良好,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含85%)的,按照一次性补贴每亩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3.由财政资金购买发放的油茶种苗不再重复享受种苗补贴。
4.以油茶和其他树种的人工商品纯林、林下农林作物为对象开展油茶林复合经营的,按照《海南油茶林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中的典型模式进行种植,属新造混交林且油茶密度达到40株/亩以上的,按照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属新造混交林但油茶密度低于40株/亩的,按照40株/亩折算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疏林地或通过疏伐原有商品林进行林下套种油茶的,符合典型模式造林要求的,可以按照油茶种植密度,参照新造混交林计算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三)补贴条件
1.面积要求:在我市行政辖区内种植(2024年新种或改造提升的)油茶连片面积2亩以上。
2.造林规格:每亩种植40至50株。植穴规格为50cm×50cm×50cm。用于造林的苗木要根系发达,长势旺盛,苗茎粗壮,苗高30cm以上,苗龄为1年生以上的优质苗木。
3.种苗要求:油茶种苗需为我省油茶发展三年行动主推品种范围内,并符合良种适生种植区域要求,即“琼东2号”、“琼东8号”、“琼东9号”、“热研2号”、“海林1号”、“海大2号”、“万海3号”(油茶种植主推品种目录详见附件5)。
4.低产林分类和改造方式:对品种混杂、树体老化、林相残败的低产油茶林,采取带状更新、块状更新等改造方式。对品种配置不当、栽植密度过大的低产油茶林,采取疏伐、嫁接、劣株换种等改造方式。对因管理不善形成的低产油茶林,采取修剪、垦复等改造方式。
五、补贴申报程序
(一)需求申报
各乡镇、市畅好居按年度开展调查摸底、核实报送、张榜公示等工作。由有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需求的种植主体报送拟种植、改造地块位置、面积等信息到村小组,村小组核实统计后报村委会,村委会核实汇总报送各乡镇、市畅好居。种植主体名单,种植、改造地块面积、位置等相关信息分别在各乡镇、市畅好居进行张榜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存档(连同公示名单、核查现场照片一起拍照存档)。
(二)补贴申请及种植验收
已申报种植需求的种植主体自行购买油茶种苗,完成油茶种植;已申报低产林改造需求的种植主体,由所在乡镇(市畅好居)委托有专业技术资质的第三方作出低产认定并拟定改造建议,由种植主体按照改造建议自行组织完成低产油茶林改造任务。种植主体在完成新增种植或低产林改造任务后,向所在乡镇政府(市畅好居)提交油茶种苗和种植管护补贴申请表,经乡镇政府(市畅好居)组织第三方按照《海南省油茶造林验收办法(试行)》实地核查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市畅好居分别在本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对种植主体种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拍照存档。新增种植第二批补贴发放前,需由所在乡镇政府(市畅好居)再次组织复核保存率情况(可不必委托第三方)。
(三)补贴发放
各乡镇、市畅好居种植验收情况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市畅好居)按照补贴标准给种植主体发放补贴。
六、资金来源
由《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资环〔2022〕725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油茶种植奖补)预算的通知》(琼财资环〔2024〕155号)安排,不足部分通过市级财政追加,主要用于油茶种植种苗、管护补贴资金和委托第三方造林验收、低产林改造验收等。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积极协调解决各乡镇(市畅好居)油茶种植遇到的难点问题,认真做好服务和监管指导工作,提供种植管护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确保种植成效,合力推进五指山油茶产业稳步发展。各乡镇和市畅好居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强化信息报送,切实抓好种植地块落实、油茶种植验收及管护补贴发放等工作,按时完成油茶扩种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各乡镇和市畅好居要广泛深入宣传种植油茶的重要意义和扶持政策,发动鼓励一切有积极性的主体投入到油茶建设中,努力帮助农户实现稳步增收,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强化政策指导
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各乡镇(市畅好居)发展油茶产业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把关指导。各乡镇(市畅好居)发展种植油茶,要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坚持因地制宜和适地适树原则,合理安排油茶造林用地,坚决杜绝占用耕地、侵占天然林发展油茶种植,积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科学防治病虫害,确保种植成活率。要加强对油茶种苗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厉打击假劣种苗造林,禁止随意引进外地油茶品种,提倡使用海南省认定的油茶良种种苗上山造林,确保种苗质量,维护林农利益。
(三)加强督查考核
为认真落实责任制,将油茶种植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督促各乡镇(市畅好居)扎实推进油茶扩种工作,确保完成我市2024年油茶种植目标任务。各乡镇和市畅好居油茶新种、改造任务需在造林系统中“落地上图”,市绿委办做好指导。市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强化督查,定期对各乡镇(市畅好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油茶种植任务有效推进。
附件:1.2024年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任务分解表
2.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需求登记表
3.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补贴申请表
4.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验收及补贴公示表
5.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主推品种目录
6.五指山市油茶良种育苗基地名单
附件1
2024年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居) |
新增种植 |
低产林改造 |
备注 |
1 |
通什镇 |
100 |
300 |
|
2 |
南圣镇 |
100 |
0 |
|
3 |
毛阳镇 |
150 |
0 |
|
4 |
番阳镇 |
100 |
0 |
|
5 |
畅好乡 |
200 |
300 |
|
6 |
毛道乡 |
120 |
0 |
|
7 |
水满乡 |
20 |
0 |
|
8 |
畅好居 |
17 |
0 |
|
|
合计 |
807 |
600 |
|
单位:亩
附件2
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需求登记表
序号 |
村委会 |
村小组 |
种植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拟种植面积(亩) |
拟改造面积(亩) |
地块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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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3
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
社保卡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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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
|
种植、低产林改造面积(亩) |
|
申请内容(申请补贴金额) |
|
||
验收情况 |
|
||
诚信承诺:本人实施油茶种植项目符合《五指山市2024年油茶种植补贴工作方案》及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由种植户本人承担后果。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 |
|||
村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居)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低产林改造)验收及补贴公示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
村委会 |
村小组 |
种植户姓名 |
种植面积(亩) |
低产林改造面积(亩) |
成活率/保存率(%) |
验收情况(合格/不合格)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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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乡镇(居)分管领导签名: 乡镇(居)主要领导签名:
附件5
五指山市油茶种植主推品种目录
序号 |
主推品种 |
配置品种 |
适生区域 |
种苗规格(公分) |
||
1年生 |
2年生 |
3年生以上 |
||||
1 |
琼东2号 |
福海3号、琼东3号、琼东6号 |
海南全岛 |
苗高≥30公分,茎粗≥0.30公分 |
苗高≥45公分,茎粗≥0.40公分 |
苗高≥65公分,茎粗≥0.50公分 |
2 |
琼东8号 |
|||||
3 |
琼东9号 |
|||||
4 |
热研2号 |
海林1号、万海1号 |
五指山等地 |
|||
5 |
海林1号 |
琼科优1号、琼东2号、海油4号、海科大1号、海科大2号、海科大3号 |
五指山等地 |
|||
6 |
海大2号 |
万海1号、海大4号 |
五指山等地 |
|||
7 |
万海3号 |
万海1号、万海4号 |
五指山等地 |
注:主推品种每亩种植株数需占60%以上。
附件6
五指山市油茶良种育苗基地名单
基地名称 |
联系电话 |
育苗品种(省主推良种) |
备注 |
五指山宏欣油茶开发有限公司 |
李观东13976202926 |
万海3号 |
|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五指山分院 |
连春枝13976203938 |
海林1号 |
|
五指山正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蒋逢友13976201929 |
万海3号 |
|
海大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