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温馨提示
我省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
2019-07-11 16:03 来源: 【字体:   打印

我省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
实现全省一套材料标准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出台《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将实现全省一套材料标准办理不动产登记,有效解决各市县登记审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办事指南》明确,登记事项共57项,其中简易事项7项,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一般登记事项48项,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复杂事项2项,为在建工程抵押,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非公证继承、受遗赠审核,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与此同时,全部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条款,将受理材料清单具体化,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要求提供“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经函询省税务主管部门之后,明确此类登记业务提供的是契税缴税凭证。

《办事指南》还将“林木所有权”概念进行解析和套合,梳理出承包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地上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登记类型,有效填补了林权登记内容;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纳入海域使用权的登记框架,搭建起全登记类型框架;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原有的52种登记类型,扩展到57种登记办事类型,形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类型体系。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通过梳理划分登记事项类型,明确不同登记类型的承诺时限,将有效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流程优化;严格控制地方增加要件,去除多余的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减少老百姓因办理事项不明确而多次跑腿的问题,并避免因市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收件材料不一,且因收件材料不一带来的审查标准不一,出现不同市县办理效率和质量有差别的情况。同时,对登记平台的林权登记办理流程和系统模块进行重新优化,有利于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1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46120200004
琼公网安备  46900102000001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