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3663-2/2019-02144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9-08-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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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的通知 - 文 号:五财建〔2019〕688号发布日期: 2019-08-23 16:1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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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五财建〔2019〕688号
五指山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的通知
市政服务中心:
根据《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四届82次〔2019〕1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88000元。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预算支出科目“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和要求执行,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五指山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分送: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预算股、局国库股。
五指山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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