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19-6673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06-1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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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五府办〔2019〕32号发布日期: 2019-06-17 10:3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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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动物疫情扩散,切实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5〕83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5〕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海南4·13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为抓手,加快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建设生态美丽五指山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一是建设市级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争取在2020年底,基本建成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体系。
三、资金来源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省级、市级财政资金共910万元,主要建设厂房车间和购买仪器设备。资金由省、市财政安排落实,具体以实际投入为主。
四、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
项目建设用地为5亩,用地选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配合。
五、建设内容
(一)建设五指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面积7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建设面积为主,主要设置办公室、无害化处理车间、冷藏库、消毒间、门卫房、配电房等;购置安装高效智能焚烧处理设备、防疫消毒设备、现场视频监控、无害化智能网络监管平台、收集车辆等设备。
(二)配套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网络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养殖户、处理中心等对数据库的共享,达到报告方便、收集及时、数据共享、监管到位的目的。
六、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计划2020年底完成,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指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及市畅好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落实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市农技农机中心负责落实无害化处理设备农机补贴政策;各乡镇、市畅好居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