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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11-29 09:37 来源: 五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文机关: 五指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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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李海云因保管不善,将五指山市房权证冲山镇字第五转6088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五指山市房权证冲山镇字第五转60882

李海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69001100019GB00007F00400057

五指山市环城西路五指山_水岸别墅望霞楼6-605

              


声明人: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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